EB-5项目的设立是旨在通过鼓励海外投资人投资美国,通过创造就业岗位促进美国经济发展。项目允许投资人通过投资美国来获得绿卡。投资人必须通过投资新设立的企业才能获得EB-5签证。
企业在美国移民局官网的定义是:"以营利为目的,依法设立的商业组织",包括合伙,合资企业,公司以及股份公司。投资者需满足两项条件:创造规定数额的就业岗位并缴足规定数额的投资款。
为了满足新增就业岗位的条件,投资人需至少提供十份全职的工作给可以在美国合法工作的人。工作可以是直属于该商业企业的职位,也可以是与投资相关联的区域中心所衍生的工作职位。
一般商业企业需出资100万美元。在某些特定领域的最低出资额为50万美元。特定领域是指贫困地区或失业率高于国家平均失业率1.5倍的地区。
EB-5是众多获得绿卡途径中最难且最昂贵的一种方式,因此在申请绿卡过程中聘请一位熟谙申请流程的律师至关重要。安娜律师楼的律师受理了大量复杂的EB-5申请并取得了良好的结果。现在联系我们,预约一次咨询,来为您提供恰当的法律意见。